2023年山東執業藥師考試報名時間8月14日至8
2023-08-15點擊量:5192
根據山東人事考試信息網發布的《關于2023年度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可知,2023年山東執業藥師考試報名時間為2023年8月14日9∶00—8月24日16∶00。應試人員須通過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的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進行網上注冊、報名和繳費。關于2023年度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考函〔2023〕22號根據《國家藥監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執業藥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和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國藥監人〔2019〕12號)(以下簡稱《制度規定》和《考試辦法》)、《國家藥監局執業藥師中心關于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說明的函》(藥監執函〔2019〕67號)規定,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23年度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44號)要求,現將我省2023年度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通知如下:一、考試時間及科目設置考試日期考試時間考試科目10月21日9∶00-11∶30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一)14∶00-16∶30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二)10月22日9∶00-11∶30藥事管理與法規14∶00-16∶30藥學(中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二、考試題型及答題方式2023年度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4個科目全部為客觀題,應試人員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注意事項(試卷)和作答須知(答題卡),并按要求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題卡指定的區域內規范填涂相關信息,以免影響考試成績。應試人員只允許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參加考試。答題所用草稿紙由市人事考試機構統一配發,考后收回。三、考試成績管理及證書辦理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成績實行滾動管理,參加4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應試人員須在連續4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符合免試報考條件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二科)的應試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相應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考試成績查詢網站為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電子證書通過中國人事考試網“證書查驗”欄目查詢、下載。紙質證書由報名市人事考試機構負責發放,可現場領取或登錄山東人事考試信息網(hrss.shandong.gov.cn/rsks/)、愛山東APP辦理郵寄。四、報考條件(一)級別為考全科(四科)的報考條件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降低或取消部分準入類職業資格考試工作年限要求有關事項的通知》(人社部發〔2022〕8號)要求,自2022年起,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工作年限要求調整如下: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獲準在我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參加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1.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大專學歷,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4年;2.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2年;3.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碩士學位,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1年;4.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博士學位;5.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相關專業相應學歷或學位的人員,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的年限相應增加1年。(二)級別為免二科的報考條件具備上述“級別為考全科(四科)的報名條件”,并且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藥學或醫學專業高級職稱并在藥學崗位工作的,可免試“藥學專業知識(一)”、“藥學專業知識(二)”,只參加“藥事管理與法規”、“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兩個科目的考試;取得中藥學或中醫學專業高級職稱并在中藥學崗位工作的,可免試“中藥學專業知識(一)”、“中藥學專業知識(二)”,只參加“藥事管理與法規”、“中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兩個科目的考試。符合免試部分科目的報考人員,取得高級職稱與在藥學、中藥學崗位工作兩個條件須同時具備。高級職稱的類別為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獲得的藥學、醫學或醫藥學專業高級職稱。從事醫療、預防、保健、醫技、護理工作的主任(副主任)醫師、主任(副主任)技師、主任(副主任)護師,從事高等院校教學、科研、管理工作的教授(副教授)等不符合免考兩科的條件。高級職稱應于報考截止日之前取得。(三)報考條件相關要求1.學歷(學位)證書的要求報考條件中有關學歷、學位,是指屬于國民教育系列或者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批準或認可的學歷、學位,應有國家認可的文憑頒發權利的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所頒發的學歷、學位證書為憑證,只取得肄業證書、結業證書不能報考。大專及以上的學歷和學位包括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電大開放教育、網絡遠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所頒發的學歷或學位證書。報考條件中的“第二學士學位”,是指根據《高等學校培養第二學士學位生的試行辦法》((87)教計字105號),在大學本科畢業獲得一個學士學位后,再攻讀且取得的列入國家第二學士學位招生計劃的學士學位,在層次上屬于大學本科后教育。一個本科學習階段跨專業選修課程獲得的“雙學位”或一個本科學習階段獲得中外合作辦學授予的“雙學位”“聯合學位”,不屬于第二學士學位。2.“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的界定報考條件中要求的“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按照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印發的《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設置與管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設置管理辦法》和《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年)》《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目錄(2015年)》等規定,對照學科目錄來界定。在本科及以上學歷層次,“藥學類專業”,包括藥學、藥物制劑、臨床藥學、藥事管理、藥物分析、藥物化學、海洋藥學;中藥學類專業包括中藥學、中藥資源與開發、藏藥學、蒙藥學、中藥制藥、中草藥栽培與鑒定。在大專層次,“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包括藥學、現代中藥技術、中藥(或中藥學)、蒙藥學、維藥學、藏藥學。3.“相關專業”的界定報考條件中“相關專業”的界定,在《制度規定》《考試辦法》實施過渡期內,參照《關于發布2015年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報考專業參考目錄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31號)執行。該報考專業參考目錄,包括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和相關專業,其中列入報考專業參考目錄的、“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以外的專業,屬于報考專業要求中的“相關專業”,詳見《國家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報考專業參考目錄》(附件1)。4.“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的界定報考條件中“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限于執業藥師注冊管理辦法規定的注冊領域和執業范圍內的工作,即藥品生產企業、藥品經營企業、醫療衛生機構中的藥品質量管理工作和藥學服務工作。醫師的醫療、預防、保健工作,護士的護理工作,醫藥院校教學、科研、管理工作,化妝品銷售工作,不等同于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中規定的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取得臨床醫學、中醫學類、護理學類專業學歷、學位的,如果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且滿足從事藥學、中藥學崗位工作年限要求,可申請參加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如果從事醫療、預防、保健等執業醫師活動或從事護理工作,則不符合“從事藥學、中藥學專業技術工作”的報考要求。5.專業崗位工作年限計算方式報考條件中的專業崗位工作年限,是指報考人員取得藥學、中藥學專業及相關專業學歷(學位)后全職從事藥學、中藥學專業崗位工作時間的總和。專業崗位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考試當年度的12月31日。報考人員從事的非藥學、非中藥學工作時間不計算為專業崗位工作年限。未取得畢業證書前的實習經歷不計入專業崗位工作年限。國外工作經歷不計算為報考條件要求的專業崗位工作年限。取得藥學、中藥學及相關專業第一學歷并參加工作,再以函授、自學考試、遠程教育等后取得的藥學、中藥學及相關專業學歷報考的,可累計取得第一學歷至報考年度期間的實際藥學、中藥學崗位工作年限。超過半年的脫產學習時間不計算為專業崗位工作年限,脫產學習前后的實際專業崗位工作年限可累計。(四)按照《國家藥監局執業藥師中心關于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說明的函》(藥監執函〔2019〕67號)規定,中專學歷的應試人員不再符合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不得報考。(五)港澳臺居民報考規定港澳臺居民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參照《制度規定》辦理。港澳臺居民持內地高等學校畢業證書的,可以直接填報相關信息;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或者學位證書報考的,學歷、學位證書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五、報名安排及考場設置(一)2023年度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應試人員須通過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的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進行網上注冊、報名和繳費。報名時間:2023年8月14日9∶00—8月24日16∶00;繳費時間:2023年8月26日9∶00—9月1日16∶00。首次登錄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的應試人員,應在報名前完成用戶注冊,并上傳近期彩色標準1寸半身免冠、照片底色背景為白色的正面證件照(上傳照片前應使用照片審核處理工具進行處理,通過后方可上傳),報名照片將用于準考證、考場座次表、資格證書等。以往已在報名服務平臺注冊過的應試人員不得更換照片。已注冊的應試人員不需重新注冊,但須完善相關信息。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符合條件的專業技術人員應按規定通過中國人事考試網報名,切勿輕信虛假宣傳。應試人員報名時,須如實填報信息,誠信參考,本人簽署(提交)《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可下載保存),切勿委托他人或機構填報本人報考信息、代替本人作出承諾。(二)報名服務平臺將對身份信息、學歷學位等信息進行在線核查,提交補充相關信息24小時后登錄報名服務平臺查詢核查結果,核查完成后方可報名。自2023年報名起,如應試人員提交的境內高等教育學歷學位信息無法通過在線自動核驗,應在報名前及時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進行驗證/認證,下載相關PDF格式在線驗證/認證報告,報名期間按要求上傳相關驗證/認證報告,接受現場核查,具體操作方式參見中國人事考試網考生問答欄目內容(http://www.cpta.com.cn/question/1525.html)。(三)報名期間,應試人員務必仔細對照報考條件如實填寫報考信息,報名服務平臺將報考信息與報考條件進行比對,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試人員點擊報名確認按鈕,進入繳費狀態,繳費成功即完成報名,逾期不繳費,視為放棄報名。應試人員應在工作地、居住地所在市報名參加考試(資格核查、合格證書發放均由該市人事考試機構負責),由于個人原因報錯科目、級別、專業或填錯個人信息的,核查通過后,無法修改報名信息,由本人承擔相應責任。應試人員作出承諾后,可在未繳費且報名截止前撤回承諾。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或撤回承諾申請的應試人員,本年度該項考試中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一經選擇無法更改為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請慎重選擇。(四)資格核查工作由各市人事考試機構負責,截止時間統一定于8月25日16:00。核查程序如下:1.各市人事考試機構須對所學專業與允許報考專業名稱不完全一致的應試人員進行資格復核。2.報考級別為“免二科”的應試人員須在報名期間上傳證書等相關材料,按照規定時間到各市人事考試機構規定地點接受現場核查,核查通過后方可進行繳費。上述應試人員現場核查需要提供的材料:(1)職稱證書。3.以下三種情況的應試人員須在報名服務平臺中上傳專業工作年限證明材料,按照規定時間到各市人事考試機構規定地點接受現場核查,核查通過后方可進行繳費:(1)在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中存在不實承諾行為,或者因嚴重、特別嚴重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應試人員;(2)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名事項的應試人員;(3)撤回承諾申請的應試人員。上述應試人員現場核查需要提供的材料:(1)應試人員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2)學歷(學位)證書原件;(3)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證明;(4)職稱證書(僅報考級別為免二科的提供)。4.以下四種情況的應試人員須在報名服務平臺中上傳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電子版、學歷(學位)證書在線驗證/認證報告PDF版,按照規定時間到各市人事考試機構規定地點接受現場核查,核查通過后方可進行繳費:(1)2002年以前取得大專以上(含大專)學歷的應試人員;(2)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學位的應試人員;(3)身份或學歷學位信息未通過在線核查的應試人員;(4)其他身份證件類型或境外學歷學位等無法在線核查的應試人員。上述應試人員現場核查需要提供的材料:(1)應試人員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2)學歷(學位)證書原件。5.其他需要到現場的情形,各市人事考試機構可要求應試人員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核查。(五)各市要嚴格報名資格核查工作,可利用當地政府共享數據對應試人員社保等信息進行復核,并妥善保管應試人員報名材料(電子版)備查。資格核查工作貫穿考前、考中和考后全過程,各市要建立和暢通監督舉報渠道,全程接受社會監督。在核查或者日常監管過程中發現應試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或未按照所在市人事考試機構要求辦理報考相關事項的,考試報名無效,已繳費用不予退還;取得成績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取得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的,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無效。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考試結束后將采用技術手段甄別雷同答卷,雷同答卷成績按無效處理。(六)忘記登錄用戶名、密碼的,與所在市人事考試機構聯系。報名系統操作問題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聯系方式:010-87901800)進行解答。(七)應試人員須在2023年10月17日9∶00至10月22日18∶00期間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打印準考證。(八)2023年度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在全省16市設置考區(考試地點)。六、考試信息管理2023年度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考試名稱、級別、專業及考試科目信息設置見附件2。七、收費標準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2023年度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44號)和《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字〔2020〕180號)文件規定,2023年度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費每人每科61元。八、考試大綱2023年度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大綱以《國家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大綱(第八版·2023)》為準,見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執業藥師資格認證中心網站(http://www.cqlp.org/info/link.aspx?id=6807&page=1)。附件:1.國家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報考專業參考目錄2.2023年度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名稱、級別、專業及科目代碼表山東省人事考試中心2023年8月2日附件1國家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報考專業參考目錄2012年9月—現在1998年7月—2012年9月專業代碼學科門類、專業類、專業名稱專業代碼學科門類、專業類、專業名稱07學科門類:理學07學科門類:理學0703化學類0703化學類070301化學070301化學070302應用化學070302應用化學070303T化學生物學070303W化學生物學070304T分子科學與工程070304W分子科學與工程071生物科學類070生物科學類071001生物科學070401生物科學070407W生物化學與分子生物學070411S生物資源科學070412S生物安全070405W生物科學與生物技術071002生物技術070402生物技術070405W生物科學與生物技術071003生物信息學070403W生物信息學070404W生物信息技術070408W醫學信息學08學科門類:工學08學科門類:工學0813化工與制藥類0811化工與制藥類081301化學工程與工藝081101化學工程與工藝081103W化工與制藥081302制藥工程081102制藥工程081103W化工與制藥081305T化學工程與工業生物工程081104S化學工程與工業生物工程0826生物醫學工程類0806電氣信息類082601生物醫學工程080607生物醫學工程080626S醫療器械工程0830生物工程類0818生物工程類083001生物工程081801生物工程081906W生物系統工程081410S輕工生物技術083002T生物制藥081107S生物制藥10學科門類:醫學10學科門類:醫學1001基礎醫學類1001基礎醫學類100101K基礎醫學100101*基礎醫學1002臨床醫學類1003臨床醫學與醫學技術類100201K臨床醫學100301臨床醫學100202TK麻醉學100302*麻醉學100203TK醫學影像學100303*醫學影像學100204TK眼視光醫學100306W眼視光學100205TK精神醫學100308W精神醫學100206TK放射醫學100305W放射醫學1003口腔醫學類1004口腔醫學類100301K口腔醫學100401口腔醫學1004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類1002預防醫學類100401K預防醫學100201預防醫學100402食品衛生與營養學100204S營養學040332W食品營養與檢驗教育100403TK婦幼保健醫學100203S婦幼保健醫學100404TK衛生監督100206S衛生監督100405TK全球健康學100205S全球健康學1005中醫學類1005中醫學類100501K中醫學100501中醫學100502K針灸推拿學100502針灸推拿學100503K藏醫學100504藏醫學100504K蒙醫學100503蒙醫學100505K維醫學100506W維醫學100506K壯醫學100507S壯醫學100507K哈醫學100508S哈醫學1006中西醫結合類1005中醫學類100601K中西醫臨床醫學100505W中西醫臨床醫學1007藥學類1008藥學類100701藥學△100801藥學△100807W應用藥學△100702藥物制劑△100803藥物制劑△100703TK臨床藥學△100808S臨床藥學△100704T藥事管理△100810S藥事管理△100705T藥物分析△100812S藥物分析△100706T藥物化學△100813S藥物化學△100707T海洋藥學△100809S海洋藥學△1008中藥學類1008藥學類100801中藥學△100802中藥學△100802中藥資源與開發△100806W中藥資源與開發△100803T藏藥學△100805W藏藥學△100804T蒙藥學△100811W蒙藥學△100805T中藥制藥△100814S中藥制藥△100806T中草藥栽培與鑒定△100804W中草藥栽培與鑒定△1009法醫學類1006法醫學類100901K法醫學100601*法醫學1010醫學技術類1003臨床醫學與醫學技術類101001醫學檢驗技術100304*醫學檢驗101002醫學實驗技術100311W醫學實驗學100309W醫學技術100312S醫學美容技術101003醫學影像技術100303*醫學影像學080629S醫學影像工程101004眼視光學100306W眼視光學101005康復治療學100307W康復治療學101006口腔醫學技術100402W口腔修復工藝學101007衛生檢驗與檢疫100202S衛生檢驗1011護理學類1007護理學類101101護理學100701護理學一、本科專業參考目錄注:a.目錄源于教育部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年)〉〈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設置管理規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號)。b.1998年之前的專業名稱可以參照教育部發布的相關專業目錄來執行。博士、碩士學位和研究生學歷層次的專業,依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印發的《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設置與管理辦法》(學位〔2009〕10號)和《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2011年)》的規定,對照本科專業目錄來界定和解釋。c.列入表中1007藥學類和1008中藥學類下的專業(標注△)為報考條件中要求的“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其他專業屬于報考專業要求中的“相關專業”。二、專科(高職高專)專業參考目錄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目錄(2015年)高職高專教育指導性專業目錄(2004年)專業代碼學科門類、專業類、專業名稱專業代碼學科門類、專業類、專業名稱57生物與化工大類53生化與藥品大類5701生物技術類5301生物技術類570102化工生物技術530101生物技術及應用530103生物化工工藝530102生物實驗技術530104微生物技術及應用570103藥品生物技術530101生物技術及應用530102生物實驗技術530104微生物技術及應用5702化工技術類5302化工技術類570201應用化工技術530201應用化工技術530202有機化工生產技術570205精細化工技術530205精細化學品生產技術570207工業分析技術530208工業分析與檢驗59食品藥品與糧食大類53生化與藥品大類5902藥品制造類5303制藥技術類590202藥品生產技術530303化學制藥技術530302生物制藥技術530301生化制藥技術530305藥物制劑技術530304中藥制藥技術590204藥品質量與安全530401食品藥品監督管理530306藥物分析技術530402藥品質量檢測技術5903食品藥品管理類5304食品藥品管理類590301藥品經營與管理530403藥品經營與管理590303保健品開發與管理530404保健品開發與管理590305食品藥品監督管理62醫藥衛生大類63醫藥衛生大類6201臨床醫學類6301臨床醫學類620101K臨床醫學630101臨床醫學620102K口腔醫學630102口腔醫學620103K中醫學630103中醫學620104K中醫骨傷630109中醫骨傷620105K針灸推拿630108針灸推拿620106K蒙醫學630104蒙醫學620107K藏醫學630105藏醫學620108K維醫學630106維醫學630107中西醫結合620111K朝醫學6202護理類6302護理類620211護理630201護理6203藥學類6303藥學類620301藥學△630301藥學△630305現代中藥技術△620302中藥學△630302中藥△620303蒙藥學△630306蒙藥學△620304維藥學△630303維藥學△620305藏藥學△6204醫學技術類6304醫學技術類620401醫學檢驗技術630401醫學檢驗技術620402醫學生物技術630402醫學生物技術620403醫學影像技術630403醫學影像技術620404醫學美容技術630408醫療美容技術620405口腔醫學技術630406口腔醫學技術620406衛生檢驗與檢疫技術630410衛生檢驗與檢疫技術620407眼視光技術630404眼視光技術620409呼吸治療技術630409呼吸治療技術6205康復治療類6304醫學技術類620501康復治療技術630405康復治療技術6208健康管理與促進類6304醫學技術類620802醫學營養630407醫學營養620812醫療器械經營與管理注注:a.目錄源于教育部2004年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高職高專教育指導性專業目錄(試行)》和2015年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目錄(2015年)》(教職成〔2015〕10號)。b.2004年之前的專科專業目錄可以參照教育部當時發布的相關專業目錄來執行。c.列入表中6203藥學類下的專業(標注△)為報考條件中要求的“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其他專業屬于報考專業要求中的“相關專業”。附件22023年度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名稱、級別、專業及科目代碼表考試名稱級別專業考試科目026.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02.免二科01藥學二科1.藥事管理與法規4.綜合知識與技能(藥學)02中藥學二科1.藥事管理與法規7.綜合知識與技能(中藥學)04.考全科01藥學四科1.藥事管理與法規2.藥學專業知識(一)3.藥學專業知識(二)4.綜合知識與技能(藥學)02中藥學四科1.藥事管理與法規5.中藥學專業知識(一)6.中藥學專業知識(二)7.綜合知識與技能(中藥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