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10 10:24:05|已瀏覽:5483次
11月9日,市場監管總局、中央宣傳部、中央網信辦、教育部、民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務院國資委、廣電總局發布《關于做好校外培訓廣告管控的通知》(下稱《通知》)。
《通知》在目標要求中明確,不區分學科類、非學科類,要確保做到主流媒體及其新媒體、網絡平臺以及公共場所、居民區等線上線下空間不刊登、不播發面向中小學(含幼兒園)的校外培訓廣告。
這是對“雙減”政策的進一步細化。“雙減”中對于校外培訓廣告的要求是,確保主流媒體、新媒體、公共場所、居民區各類廣告牌和網絡平臺等不刊登、不播發校外培訓廣告。此次《通知》新增了針對非學科校外培訓的監管,“學科和非學科的硬廣和軟廣都不能做了。”21世紀教育研究院院長熊丙奇對界面教育說。
雖然此次《通知》主要針對的是中小學、幼兒園的校外培訓廣告管控,面向成人的不涉及,“但(成人教育)的廣告也得遵守《廣告法》,不得發布虛假廣告,夸大培訓效果等。”熊丙奇稱。在傳播平臺上,《通知》要求,立即組織主流媒體及其新媒體、網絡平臺企業、戶外廣告位經營管理單位等相關市場主體開展自查整改。要求相關傳播平臺全面梳理在播、在刊廣告,發現校外培訓廣告立即停止刊播。
“從嚴查處利用節(欄)目、‘軟文’等方式變相發布校外培訓廣告的行為,對于夸大培訓效果、誤導公眾教育觀念、制造焦慮的虛假違法校外培訓廣告依法從重處罰。”《通知》稱。
熊丙奇告訴界面教育,“這一次進一步提到‘軟文’等方式的廣告,意味著把培訓機構的所有廣告途徑都堵死了。此前靠此生存的一大批雞娃號自媒體,以及新媒體都可能難以生存了。”
但“軟文”的認定,會是管控的難點。
如何認定,《通知》尚未給出明確的指導意見。熊丙奇認為,“有可能會組成一個團隊,審核媒體發布的有關培訓機構的內容,由專家評定是否在給某個機構做推廣。”在廣告刊登地點上,《通知》還提到,堅決杜絕鐵路、地鐵、公交車、國有廠礦單位以及公交站臺所屬廣告牌廣告位刊發校外培訓廣告。
相比在主流渠道和公開場合的廣告投放,在各類錄取通知書、教材和教輔中夾帶培訓機構廣告,或許更令家長防不勝防。《通知》也提到,加大校園內及校園周邊環境整治力度,嚴厲查處在中小學校、幼兒園內開展商業廣告活動以及利用中小學和幼兒園的教材、教輔材料、練習冊、文具、教具、校服、校車等發布或變相發布廣告的行為。
在校園內違規開展廣告行為,此前已引起有關部門高度重視。4月22日,教育部發布2021年中小學教學用書目錄,明確規定中小學教材中不得夾帶任何商業廣告或教學輔助資料的鏈接網址、二維碼等信息。
8月10日,北京市教委發布《北京市中小學教材管理辦法》,明確“地方課程教材出版發行不得夾帶任何商業廣告或變相商業廣告,不得搭售教輔材料或其他商品”。自“雙減”以來,市場監管部門開展教育培訓類廣告清理整治行動。截至目前,共查辦相關違法廣告案件1570件,處罰金額3060萬元。
今年6月1日,市場監管總局集中公布一批校外培訓機構虛假宣傳、價格欺詐典型案例,對新東方、學而思、精銳教育、掌門1對1、華爾街英語、噠噠英語等13家校外培訓機構,予以共計3650萬元的頂格罰款。 9月6日,發改委在出臺學科培訓收費監管政策時,也對廣告宣傳的費用做出要求,即宣傳費按不超銷售收入3%核算。
《通知》最后明確,要在地方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把做好校外培訓廣告管控工作作為一項重要政治任務。要將校外培訓廣告管控納入教育督導范圍,層層傳導壓力、壓實責任。
同時調動鄉鎮、街道主動參與校外培訓廣告管控工作的積極性,支持基層對商業樓宇、居民區等進行網格化管理,加大排查力度,及時發現和制止發布校外培訓廣告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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